國民中學肄業之學生,符合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之入學條件者,得轉學預校國中部相當年級就讀。
高級中學肄業之學生,符合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之入學條件者,得轉學預校高中部相當年級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