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學校設立變更停辦標準 第9條 法規:軍事學校設立變更停辦標準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教育訓練目 第9條 軍事學校及學院之變更,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一、因應國內外重大軍事事務革新及形勢變遷。二、配合國軍組織變革及員額調整。三、提升教學品質或研究水準需要。四、提升學校組織、教學或管理效率需要。五、因應國軍整體教育資源之合理分配。六、配合民間學校教學、研究能量或其成果之運用。七、相關法令有規定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