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條例 第4條 法規: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條例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作戰目 第4條 國防部為處理本條例補償事宜,應設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委員會(以下簡稱補償委員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