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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後備軍人輔導組織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作戰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運用輔導組織或由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指派執行與第四條、第五條所定任務相關之服勤事項,應先完成編組,並由國防部所屬機關、機構、部隊或學校(以下簡稱運用單位)於預算範圍內檢討調整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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