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演習財物徵購徵用補償及解除徵用辦法 第1條 法規: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演習財物徵購徵用補償及解除徵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作戰目 第1條 本辦法依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