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第45條 法規: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作戰目 相關法規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六章 附則 第45條 各機關推動動員準備業務所需經費,循預算程序辦理。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配合執行本法所定之調查、演習時,其所需經費,由委辦之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主管機關編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