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42條 法規: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保險撫卹目 相關法規 軍人保險條例母法 第五章 業務監督 第42條 承保機構依本保險年度管理與運用計畫、準備金積存及運用狀況,編列年度預算,函報國防部軍人保險監理會;事後並提出月份財務報告、半年及年終時之結算與決算總報告。前項預算、結算及決算總報告,經國防部軍人保險監理會審核並提出審核報告後,由本保險主管機關核轉行政院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