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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保險撫卹目

法規章節: 第41條

被保險人失蹤或被難歸來,返回部隊或回鄉,其受益人未領死亡給付奉准回役復職者,依前條規定辦理,未回役復職者,依其所隸人事權責單位發布命令之生效日期,辦理退伍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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