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集規則 第36條 法規:召集規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第六章 點閱召集 第36條 點閱召集區分如下:一、後備部隊點閱召集。二、三軍動員部隊點閱召集。前項召集其範圍、人數及時、日,由國防部訂定年度點閱召集計畫,下達各司令部實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