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集規則 第32條 法規:召集規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第五章 勤務召集 第32條 勤務召集,應召員因故申請延期入營或免除本次召集者,應分別依第十四條或第二十四條規定,向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申請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