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84條軍官個人經歷管理指導計畫,各由官科或人事權責單位負責策訂,以為軍官個人調任及調訓之準據;其原則如下:一、軍官個人經歷管理…
- 第85條計畫調任,依經歷管理指導計畫調任,嚴格管制軍官各種職務任期,適時輪調,其原則如下:一、調任計畫由人事權責單位,依據個人經…
- 第86條計畫調任實施方式如下:一、定期調任:配合申請分配,或各校院畢業派職及調訓時機,由經歷管理計畫單位指導各級單位實施之。二、…
- 第87條計畫調訓,依經歷管理指導計畫調訓,管制所有軍官選送或報考各種校院,接受各種教育,增進其學術能力,其原則如下:一、調訓計畫…
- 第88條各官科、職類軍官,每年由人事權責單位實施定期經歷鑑定,以檢討計畫調任與調訓成果,作為經歷管理計畫單位策訂通才與專業發展計…
- 第89條通才發展之軍官,經過經歷鑑定後,具有下列因素者,應循專業途徑發展:一、學經歷發展已成定型。二、個人志趣才能傾向專業發展。…
- 第91條領導士官,依其所具專長分配基層單位任職,並依其役期長短與任務需要,歷練幕僚或教育職。專業技術士官,依其所具專長分配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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