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59條 法規: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相關法規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母法 第三章 調職、免職、撤職及復職 第59條 各級主官對品德不良、工作效率低劣之不適任現職人員,視實際情形予以調整職務。從事研究發展工作缺乏具體研究成果者,準用前項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