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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60條

受訓期間,開除或退學人員,由學校通知其原屬單位按下列原則處理之:一、開除學籍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行政處分或調職。
二、退學者,除因病或因公外,應依情節懲處或予調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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