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15條 法規: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相關法規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母法 第二章 組織 第15條 軍官、士官任職之客觀因素,凡有關地域、氣候、語言、生活習慣、民情、地形、當面敵情以及對其新職所能發生影響等之環境狀況,均應於任職時予以考慮。軍官、士官之任職,特須注意其生活環境及體力等因素,並營造性別相互尊重之工作職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