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 第54條 法規: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相關法規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母法 第七章 免官、復官 第54條 軍官、士官復官之申請,應由當事人檢具有關資料,陳報原屬後備軍人管理機關(構)依隸屬系統轉報國防部或各司令部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