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監事及院長利益衝突迴避辦法 第7條 法規: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監事及院長利益衝突迴避辦法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第7條 中科院依法令規定或業務需求應辦理之事項,與其有利益關係之中科院董事、監事或院長不得參與該事項之議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