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監事及院長利益衝突迴避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利益衝突,指董事、監事及院長執行職務時,得因其作為或不作為,直接或間接使本人或其關係人獲取利益者。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