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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本規則所規定假期之核給,除病假外,扣除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及星期例假日。
慰勞假、事假日數之核給,未滿半日,以半日計;超過半日未滿一日,以一日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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