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8條 法規: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第二章 組織 第8條 本院置監事三人至五人,由國防部就下列人員遴選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解聘時,亦同:一、政府相關機關代表。二、國防科技相關之學者、專家。三、法律、會計或財務相關之學者、專家。監事應互選一人為常務監事。第一項之監事性別比例,不受行政法人法第五條第五項前段規定之限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