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處務規程 第13條 法規:國防部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第13條 人事室掌理事項如下:一、本部人員選訓、任免、遷調、銓敘等業務之檢討、建議及處理。二、本部人員考勤、考績、獎懲、婚姻、差假、保險及撫卹等人事勤務之處理。三、本部人員人事資料之蒐集整理、登記、統計及保管。四、國軍人員人事法令之協調及執行。五、其他有關本部人員人事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