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 第6條 法規: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捐款及實物贈與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國際發展目 第6條 本基金會得主動規劃、接受委託或接受第四條所定對象之申請,辦理捐款或實物贈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