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本基金會因下列情形之一,得對前條對象提供捐款或實物贈與:一、戰爭或變亂。二、遭受嚴重天災、癘疫、恐怖攻擊或大規模環境污染。三、外債危機。四、其他嚴重影響人民基本生存之困境。本基金會為前項第三款情形提供之捐款,以配合巴黎俱樂部債務重整決議內容,抵減本基金會對該國之貸款餘額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