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投資處理辦法 第8條 法規: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投資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國際發展目 第8條 本基金會不得投資賭博業、菸酒業、武器軍需品業、違禁藥物業、易造成環境生態負面影響之經濟活動、違反受投資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行業、違反受投資國之法令或國際規範及其他侵犯人權之經濟活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