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約締結法 第16條 法規:條約締結法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外交業務目 相關法規 條約締結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16條 條約或協定之修正、變更、續約、停止、終止或退出,準用締結程序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