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約締結法 第14條 法規:條約締結法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外交業務目 相關法規 條約締結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14條 條約或協定之附加議定書、附加條款、簽字議定書、解釋換文、同意紀錄、議事紀錄、附錄或其他相關文件,應併同條約或協定報請行政院備查或核轉立法院審議及送外交部保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