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合作發展法 第2條 法規:國際合作發展法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外交業務目 第2條 國際合作發展事務,除我國與友邦、友好國家或政府間國際組織已簽訂之條約或協定外,依本法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