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之用詞,定義如下:
一、友邦:指與我國有正式外交關係之國家。
二、友好國家:指有意與我國共謀經濟發展或提升雙邊實質關係,而無正式外交關係之國家。
三、我國專家:指駐外技術人員、派外短期專家、海外志願服務者及由上述人員組成之駐外技術團。
四、技術協助及能力建構:指提供與社會經濟發展相關技術協助及提升人力素質之訓練或其他符合上述目的之措施。
國際合作發展事務技術協助及能力建構處理辦法 第2條
第2條
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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