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訂定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辦法 第10條 法規:外交部訂定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辦法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外交業務目 第10條 財團法人應建立具體檢舉制度,並應確實執行,其內容至少應涵蓋下列事項:一、建立並公告內部獨立檢舉信箱、專線,供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二、檢舉案件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及相關文件製作之紀錄與保存。三、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之保密。四、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之措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