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外使領館組織條例 第9條 法規:駐外使領館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外交部 › 組織目 第9條 外交部得視事實需要,聘用專門人才,派在駐外使領館辦事。前項聘用人員名額,不得超過駐外使領館除館長外法定總員額百分之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