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外交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本會於中華民國與美國恢復外交關係後裁撤之;裁撤前業務由行政院指定外交部指揮監督。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