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二章 移民業務機構 › 第一節 公司申請經營移民業務 第7條 前條保證金,由申請代辦移民業務之公司以其名義存入金融機構之定期存款單設定質權予移民署,供作代辦移民業務之公司受託辦理移民業務發生糾紛時賠償之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