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第15條 法規:移民業務機構輔導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二章 移民業務機構 › 第一節 公司申請經營移民業務 第15條 年滿十八歲者,得參加移民專業人員訓練。其訓練時數,至少四十小時。前項訓練之內容如下:一、移民政策介紹、入出國及移民法及相關法規。二、民法概要、消費者保護法及公平交易法等相關規定。三、移民服務定型化契約。四、主要移居國移民條件、申請程序及相關法規。五、主要移居國之移民基金及移民投資方案。六、其他與移民議題相關之課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