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 第13條 法規: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13條 外國人以依親為居留原因取得之外僑居留證,以其所依親屬之居留期限為居留期限,其所依親屬為我國國民者,外僑居留證有效期間最長不得逾三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