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收容管理規則 第2條 法規:外國人收容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2條 外國人收容管理,由內政部移民署(以下簡稱移民署)設置之收容所、臨時收容所或其他因必要情形指定之適當處所(以下簡稱收容處所)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