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 第25條 法規: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25條 移民署得與其他國家交換入出國乘客之個人電子資料檔案,有關交換資料檔案之類別、範圍、保存期限及利用事項各依與其他國家或地區之協定事項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