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 第13條 法規: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13條 經自動查驗通關系統入出國或其他經移民署認定公告者,得免於其護照、旅行證件或入出境許可證件內加蓋入出國查驗章戳。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