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販運被害人及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服務管理規則 第8條 法規:人口販運被害人及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服務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移民目 第8條 機構式安置服務處所對於被害人及疑似被害人有擅離安置服務處所、行蹤不明或違反法規情事,應將個案資料、違反時間、經過及後續處理情形報各該主管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