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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電波傳輸障礙防止區域建築物改善或使用補償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內政部對於起造人損失補償之申請,應即進行協議,並應於收受申請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完成協議。
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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