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6條 法規: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第6條 檢驗機構於登錄證書有效期間內,其專責檢驗人員、容器檢驗儀器設備異動時,應於異動事實發生之次日起十五日內,檢具異動人員或儀器設備清冊等相關文件,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