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辦事細則 第13條 法規: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二章 職掌 第13條 各科職掌如下:一、教學研究論著審查與獎勵建議事項。二、各專業學術研究發展之規劃及實施事項。三、專業科目任課師資選任建議事項。四、科目學分表與課程編排及設計建議事項。五、教學計畫、教學內容、教材及教學方法研究改進事項。六、學生(員)課業及實習輔導事項。七、專業教室規劃及督導管理事項。八、其他有關各科業務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