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違規車輛移置保管及處理辦法 第11條 法規:道路交通違規車輛移置保管及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11條 執行機關移置保管車輛或動力機械,得租用或使用民間拖吊車輛及場地,或委託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他相關機關辦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