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會遊行法 第14條 法規:集會遊行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14條 主管機關許可室外集會、遊行時,得就左列事項為必要之限制:一、關於維護重要地區、設施或建築物安全之事項。二、關於防止妨礙政府機關公務之事項。三、關於維持交通秩序或公共衛生之事項。四、關於維持機關、學校等公共場所安寧之事項。五、關於集會、遊行之人數、時間、處所、路線事項。六、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