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氧核醣核酸樣本與紀錄監督管理辦法 第3條 法規:去氧核醣核酸樣本與紀錄監督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3條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以下簡稱刑事局)DNA實驗室應符合國際認可之實驗室認證規範。辦理DNA鑑定之警察機關實驗室,應符合內政部警政署所定刑事DNA實驗室作業規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