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警察大學學生(員)獎懲規則 第19條 法規:中央警察大學學生(員)獎懲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19條 學生(員)受獎懲案件核定後,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時,得重新審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