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業法施行細則 第6-1條 法規:營造業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相關法規 營造業法母法 第6-1條 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所定出資種類,為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規定之出資種類;其中現金、不動產、機具設備、貨幣債權、公積、股息與紅利、公司債轉換股份及認股權憑證轉換股份,合計應占資本額百分之九十以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