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保育法 第13條 法規:濕地保育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家公園目 相關法規 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 第13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國家濕地保育綱領,總體規劃與推動濕地之保育策略與機制,並報行政院備查。前項國家濕地保育綱領應每五年至少檢討一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