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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濕地保育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應於重要濕地評定公告之日起算一年內擬訂完成,並辦理公開展覽。
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公開展覽及審議程序,準用第十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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