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第7條 法規: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7條 申請興建集村農舍之農業用地如屬經濟部公告之嚴重地層下陷地區,應先依水利法施行細則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由水利主管機關審查同意用水計畫書或取得合法水源證明文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