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起造人提出申請興建農舍之資料不實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撤銷其核定,並由主管建築機關撤銷其建築許可。
經撤銷建築許可案件,其建築物依相關土地使用管制及建築法規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