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第3條 法規: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3條 依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申請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應為農民,且其資格應符合前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五款規定,其申請興建農舍,得依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五條授權訂定之施行細則與自治法規、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建築法、國家公園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